空气净化操作规程(SOP)部门:口服液车间题目:空气净化操作规程编码:TBSC-KF-008起草人:QA审阅:批准人:共1页第1页审阅部门:生产技术科执行日期:2001-1-1一.目的:保证空气净化系统、安全稳定运行,使用药品生产质量达标。二.范围:本管理规定适用空气净化系统操作人员。三.操作:1.检查操作人员开机前,先检查空气净化系统中,空调设备开关是否在停机位置,电路是否正常,正常后,方可开机。2.启动空气净化引风机,让机器空转5分钟,如无异常,再把开关至制冷或制热,空气净化系统开始工作。3.启动空气净化系统工作1小时后,使空气相对温度达到工艺要求,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生产工作区,进行操作,空气净化系统如发生异常,应及时停机,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。四.清洗:(1)粗效过滤器材,每15天清洗一次。(2)中效过滤器材,每一月清洗一次。(3)高效过滤器材,每半年清洗一次。
制药厂空气净化操作规程(SOP)DOC
2023-11-17·1页·20 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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